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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国海关新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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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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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国海关新规

稍有不慎将产生高额罚金!


        近期,泰国海关发布最新规定,所有进出口泰国的货物,涉及到包括空运及海运在内的所有运输方式,都要求在货物箱体外备注唛头,并且要求备注唛头信息与配套的进出口文件“SHIPPING MARK”内容/信息保持一致,否则将产生高达50,000泰铢的罚金,而具体的罚金金额则由泰国海关拟定。


进出口文件包括:

发票(Invoice)

箱单(Packing List)

FTA(Applicable Customs Privilege Forms)


也就是说,你的箱体外显示的唛头信息一定要与跟单文件中发票、箱单及FTA中的“SHIPPING MARK”信息保持一致,方可顺利出运至泰国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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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次提醒外贸小伙伴注意!出口到泰国的商品务必在箱体外备注唛头,且唛头信息与出口文件中的唛头信息须保持一致!以免产生高额罚金!

没有上一篇

报关新增“GTIN”和“CAS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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